(3)抗结核药的停药标准 在抗结核药治疗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病情的变化,定期进行各种有关检查,达到病变已经痊愈,则可考虑停止用药。目前认为可以停药的标准如下:
A.全身情况明显改善,血沉正常,体温正常。
B.排尿症状完全消失。
C.反复多次尿液常规检查正常。
D.24小时尿浓缩查抗酸杆菌,长期多次检查皆阴性。
E.尿结核菌培养、尿动物接种查找结核杆菌皆为阴性。
F.X线泌尿系造影检查病灶稳定或已愈合。
G.全身检查无其他结核病灶。
在停止用药后,病员仍需强调继续长期随访观察,定期作尿液检查及泌尿系造影检查至少3~5年。
(责任编辑:王翊榆,实习编辑:张莹秀)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擅长领域:一直从事泌尿外科临床及科研工作,专业特长为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腔内泌尿外科学,特别是腹腔镜技术在泌尿外科的应用及各类复杂性泌尿生殖系统肿瘤的治疗。
擅长领域:擅长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各型肾病综合征和肾小球肾炎、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损害、急性及慢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急性及慢性间质性肾炎、各种肾小管疾病、肾脏血管疾病、返流性肾病、梗阻性肾病、肾结核和肾结石等肾脏疾病。
擅长领域:不孕不育生殖障碍性疾病,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高血脂、中风后遗症、急慢性肾炎、泌尿系结石、上呼吸道感染、肺炎、胃病、溃疡病、结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