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结婚,不能一概而论,在病情的活动期,如有浮肿、中等量以上的蛋白尿、血尿、中度以上的高血压,除宜抓紧时间治疗外,应暂时不考虑结婚为宜。待病情基本缓解或完全缓解时可以考虑结婚。有些青年正在恋爱阶段患了肾病,思想压力很大,对治疗是不利的,应集中精力配合医生治病,充满信心,保持乐观的情绪,待病情稳定后方能结婚。
如系慢性肾功能衰竭的中后期,对于结婚一事更应慎之又慎,因肾功能受损到一定程度,结婚后的夫妻生活可进一步伤肾,更不利于治疗和康复。因此,慢性肾炎如没有严重的肾功能受损和明显的临床症状,性生活并非禁止,但不能房劳过度。另外,要特别注意防止尿路感染,以免加重肾脏的损害。
不管结婚与否,对于肾病患者而言,即便是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性生活总是需要消耗体力的,因此要注意适度,切忌过度,并以性生活后不感疲倦为宜,且以每月一至二次为好。对于肾功能已出现不全症状,或蛋白尿、血尿呈阳性者,建议停止性生活,待静养一段时间后,连续蛋白尿、血尿三次阴性,方可考虑性生活。对于女性肾炎患者而言,在性生活的注意事项中,还应严格提防发生尿路感染,否则既影响性生活的质量,又对原本的肾病起到雪上加霜的作用,而使病情反复或加重。
(实习编辑:潘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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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深圳市名中医、主任中医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中国中西医结合神经科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内科血液病专业委员常委,广东省中西医结合神经病学专业委员会常委,广东省中医药学会终身理事,深圳市中医药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原副会长,深圳市人民医院既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二医院原中医科主任。 诊治范围: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擅长心脑血管疾病,脉管炎,血栓病,再障、血小板增多及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等血液病,慢性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慢性结肠炎、肠功能紊乱、肝硬化等消化系统疾病,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慢性荨麻疹,暗疮,糖尿病、甲亢、甲状腺良性肿瘤等内分泌疾病,焦虑、抑郁症及重症失眠等神经功能失调,月经不调、更年期综合征等妇科病,不孕不育症,顽固性咳嗽,小儿消化不良,恶性肿瘤术后放化疗期间的治疗,以及亚健康状态的调养。主持和参与国家与省、市级科研项目10项,其中5项获科技进步奖。编著主编与参编出版学术专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擅长领域:中西医结合治疗急性肾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IgA肾病,紫癜性肾炎,高血压肾病,糖尿病肾病,尿酸性肾病,肾结石,蛋白尿,血尿,复杂性尿路感染;月经不调,更年期综合征,乳腺增生,子宫肌瘤;腰痛;骨质疏松;咽炎,咳嗽;胃痛;失眠;便秘;肿瘤;前列腺炎(增生)等。
擅长领域:1982年安徽中医学院中医系本科毕业。曾赴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进修妇科一年。长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坚持突出中医特色,辩证论治妇科、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病。兼任安徽中医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副教授、安徽省中医妇科学会常务理事等。先后在《上海中医药杂志》、《中医药临床杂志》、《徽州医学》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擅长治疗月经病、痛经、不孕症、产后病、慢性盆腔疾病、更年期综合征、乳腺小叶增生等妇科疾病,并对中医传统治法进行研究、创新,运用活血化瘀法治疗各种月经病、妇科杂病,尤其是用活血化瘀法治疗先兆流产,改善子宫、胎盘微循环,达到活血安胎的治疗目的,突破了妊娠禁忌活血化瘀的传统观念。 密切关注中医学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吸收最新科研成果,不断拓宽中医经典古方的应用范围。如用小柴胡汤治疗胆汁返流性胃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胆囊炎、乳腺小叶性增生、慢性咽炎等,用补中益气汤治疗带下病、病毒性感冒、水肿、慢性心功能衰竭、老年性习惯性便秘等,用补阳还五汤治疗冠心病、脑梗塞、心律失常、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下肢溃疡等,均有较好疗效。